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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量刑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非法拘禁量刑规定是什么?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4、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综合考虑非法拘禁的起因、时间、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三、哪些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

从司法实践来看,有一部分的案件是被拘禁人有很大过错,行为人出于愤怒而对其关押一两钟头,其社会危害性应该说不是很大。对这类行为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打击面显得过宽。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量刑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幅度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量刑规定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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