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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547 次  来源:网络

涉及到经济财产纠纷的案件,除了犯罪嫌疑人被抓了外,有些人觉得犯罪嫌疑人早已经将他名下的财产转移到他们亲人或是朋友名下。很多人认为已经要将案外人财产也进行查封才符合公平公正的特点。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也就是说,你欠于某的承包费,在收到法院履行通知后,就不能再交给于某了,而应通过法院交给于某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案外人财产是否能够查封,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给予相关的处理,如果认为符合查封条件,自然是会将财产查封掉。关于查封案外人财产的条件跟查封案外人财产的具体的要求或是实际的法律规定内容,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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