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法医鉴定可以重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1 次  来源:网络

法医鉴定可以重做。首次鉴定后,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如有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重新鉴定的,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法医鉴定可以重做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