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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我国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将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还款的时候,抵押权人是可能实现抵押权的。
如果房屋是属于唯一房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的,但法院不得变卖、拍卖房屋。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人的生活所需。
但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唯一的房屋超出当地住房面积最低生活标准的,对于超出标准部分的房屋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例如房屋是被执行自建房的,房屋是属于多层建筑的,可以将其他楼层进行拍卖。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唯一的房屋,一般是只能查封不能变卖的,经保障被执行人的生活所需,但如果超出生活必需标准的,是可以变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