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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定要赔偿受害人家属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68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一定要赔偿受害人家属么?

刑事案件不是一定要赔偿受害人家属,满18周岁的人,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若要被告人赔偿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会判决被告个人财产赔偿,被告的亲属没有义务赔偿受害人,如果赔了法院会在量刑上考虑从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二、刑事案件赔偿涉及配偶财产吗?

刑事案件赔偿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配偶财产。刑事案件的赔偿是不涉及配偶财产的,但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赔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简单地被一分为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也只能在夫妻双方内部有效,对外没有法律效力。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应该优先承担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刑事案件一定要赔偿受害人家属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明确的解答。刑事案件造成对方财产方面的损失,应当是通过民事诉讼,或者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获得赔偿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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