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对一些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如果相关的公民或者机构不能够进行赔偿的话,很可能会查封财产,那么法院查封无效的他项权中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查封无效的它项权证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对房屋产权设置他项权的,并没有改变房屋的产权,房屋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并且,有他项权证的房子也并不在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之列,所以法院是可以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房屋的他项权并没有改变房屋的产权,况且这个他项权还是无效的,所以法院查封的这样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法院查封的这个时间会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