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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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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就需要执行判决书,如果不执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那么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算时间?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时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从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开始计算的,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时间”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从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开始计算的,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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