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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调解书强制执行不执行的情况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执行申请是有期限的,受理后的执行过程也是有期限的。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调解书强制执行不执行该如何处理,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调解书强制执行不执行怎么办
在规定的期限内该法院没有执行,你可以申请他的上级法院执行。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法发[2006]35号 2006年12月23日)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此外,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