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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是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1、追诉时效的计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同时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2、追诉期限的截止日。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只要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就可以追诉。

3、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追诉时效暂时的停止执行。具体包括如下两种:

①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视频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因此我们可以得知这两天都南京医科大学杀医案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②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除了前面两种情形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外,如果犯罪人犯新罪依然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追诉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1、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的更新,即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规定事由,从而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零,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法律制度。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犯新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2、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追诉时效中断,互不影响。例如张三与李四共同犯罪a罪,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又犯了新罪b,因此李四重新计算,而张三依据按照原来的诉讼时效计算。

在牵连犯中,前面的犯罪行为会被后面的犯罪行为中断而重新计算。

如果行为人先后犯两罪,如果前罪已经到期,后罪没有到期,则只追诉后罪即可。

跨境犯罪的问题。后罪应该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并且有管辖权。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是多久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因为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法定刑来计算的,所以在确定追诉时效的时候,就需要首先确定最高刑。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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