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人被刑拘算判刑时间吗?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羁押折抵刑期是从被刑事拘留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最长不能超过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后果也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分析,无直接定义拘留后果之说。一般经过调查等之后,若无犯罪事实等一般会予以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作为司法机关对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的一种手段,是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的,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事实轻微的,是不需要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这种情况下最长不会超过37天的刑事拘留期限。
行为人被刑拘算判刑时间吗,答案是肯定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十分的严格的,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的行为人才能被刑事拘留,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