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刑法的处罚有哪些?
现行《刑法》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无)期徒刑、死刑等,具体的刑事处罚如下: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二、刑事判刑什么时候生效?
1、刑事判决书可能会在下发二十日后生效。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
2、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
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审判决10内后生效;上诉的,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生效后,由看守所根据其安排,每月定期送几批次的人到监狱。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后,可能会判决其承担主刑、附加刑等的刑事处罚,当然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也有可能会当庭无罪释放。根据规定,不管公民是因为涉嫌犯什么罪被法院判处承担刑事处罚,该公民都会留下案底,且此案底是不能被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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