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借款合同违约金已超过本金是否合法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本金的,是不合法的,属于违约金过向,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少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
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民法典》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本金的,违反法律规定,违约金明显过高,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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