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很多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有采用隐藏财产的方式逃避判决书的执行,而怎样查找被执行的财产线索,关系到案件是否能执行完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怎么寻找被执行人隐形财产?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如何查找被执行人隐形财产
1.从申请人处“挖掘"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先行扣留权。
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了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来“挖掘”
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挖掘”
(1)套取:在代理某执行案件时,因被执行人是一房地产公司,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执行人旗下有一宾馆,我们便谎称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钱款不足为由,要求给我们一个账号,我们的公司直接打过来,总台服务人员经请示经理后,给我们一个账号,然后我们和执行法官赶到银行一查询,余额远远超过应执行款项。
(2)安排“线人”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律师依法主动查明
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查询。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二、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必要性
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的。
根据请求权的不同,执行程序可以分为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对交付特定物的执行以及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三类。不论是哪一类执行,在一定情形下都会因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而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除与其自身的经济能力密切相关外,在执行程序中能否通过有效途径切实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直接关乎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具体表现为:
第一,就金钱债权而言,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尤其是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申请人的债权能否实现的重要意义至为明显:如果没有查到财产或者没有查到足够的财产,金钱债权的本金极有可能得不到足额清偿,更不要说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第二,就交付特定物而言,特定物本身即为一种财产,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查找到该特定物,其后方能强制被执行人将其交付申请人。在特定物确已变质、损坏或灭失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由此,能否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对案件能否顺利执结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三,就行为请求权而言,一般来说,申请人的行为请求权能否实现并不直接依赖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主要由被执行人以自身的行动通过实际给付以履行作为义务或者恪守消极地不作为以履行不作为义务。但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时,对于可替代行为,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由被执行人承担代履行费用;对于不可替代行为,虽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但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无论是否给申请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此,在行为请求权的执行中,也会涉及到代履行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金钱形式表现的、需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查找被执行人隐形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方式是由申请人查封、被执行人申报、法院调查等。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