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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被执行人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 532 次  来源:网络

取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案件能否执行是非常重要的,而取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方式有很多,其中一种就是通过悬赏的方式,让知道财产线索的人提供线索,并对其进行奖赏,那么怎么申请被执行人悬赏公告?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如何申请被执行人悬赏公告

依据最高法的规定,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应该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发出悬赏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二、法院悬赏公告书范本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执行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广东**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家居建材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张*强(港澳通行证号码H01235***)、李*勤(身份证号码4401021968060***)、李*斌(身份证号码44010219670225***)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标的金额约59400841.77元,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广东**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家居建材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张*强、李*勤、李*斌财产线索。有线索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20—8321***。

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5%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三、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申请被执行人悬赏公告”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法的规定,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应该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发出悬赏公告。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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