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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怎样量刑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158 次  来源:网络

一、犯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怎样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本罪是侵犯身体健康的犯罪,所以,情节严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被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人数较多;

(2)导致出卖者死亡或者身体遭受严重伤害。

刑法将本罪规定在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之间,意味着本罪的法益与故意伤害罪的法益相同。但是,如果认为本罪的法益是他人生理机能的健全或者人体器官的完整性,那么,只要有被害人的真实承诺,组织出卖他人器官用于移植的行为,便阻却违法性,因而不成立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就目前来讲,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具备其一即符合“情节严重”:

(1)3次以上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

(2)组织10人以上出卖人体器官的;

(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

(4)采取拘禁、强迫、欺骗等手段,迫使他人同意出卖器官的;

(5)组织他人跨国进行器官移植的;

(6)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获利数额达20万元以上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组织”行为并不受手段的限制,无论是供体积极寻求出卖,还是在欺骗、利诱、强迫等手段下被迫同意出卖,只要供体最终同意出卖器官即构成本罪。只有在供体不同意而强行摘取时,才转化为其他罪名。还需注意的是,对本罪“组织”行为的认定不存在人数上的限制。即使只组织一人或为一人“牵线搭桥”后即被查处,也构成本罪,只是在量刑上有所不同。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犯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怎样量刑处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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