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被执行人需要的财产才能执行,而被执行人通常有隐藏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形出现,所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是比较重要的,关系能案件能不能执行,那么怎么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如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前所述,申请人在立案后,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规定和强调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只是消极地等待、坐享其成,将实现债权的责任完全交由执行法院负责。
(二)被执行人(担保人)申报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也必须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
(三)法院调查、搜查
法院的调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但执行工作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院的调查因此往往一方面疲于奔命、徒劳无功,另一方面人力不足、有心无力。应以申请人申请为主,只有在申请人确实不能收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取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依职权调查。此外,还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四)悬赏举报。
悬赏举报是指对于检举和揭发被执行人存款或有价值物品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由申请人或人民法院给予举报者酬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的行为。悬赏举报的奖金来源可按申请人自愿付出或依职权确定或二者结合。依职权确定的奖金由被执行人负担。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大额标的按1%~20%的相对比例,小额标的按绝对数确定。
二、被执行人的责任
在判决、裁定、仲裁协议等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被执行人隐藏财产、不如实申报财产、并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
由被执行人承担申报责任,是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延伸。从法理上讲,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被执行人具有一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就应自觉地在指定期间内全面履行。若其不能按期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则应主动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客观事实。这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性、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在要求。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要么主动履行义务,要么提供一定的财产的状况,要么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无履行能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此外,由于社会发展迅速和人员流动性增强,导致外出务工人员多,还可以借鉴刑事缓刑考验制度建立被执行人外出报告制度。以便掌握其行踪,便于开展工作。
三、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途径有很多,法院可以发布财产报告令,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法院也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协助调查。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