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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  浏览: 170 次  来源:网络

一、被人打了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

首先,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对方的行为必须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是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不是其他旁边的人;正当防卫必须适度,不能超过限度。

结合实际:对方打自己的时候,肯定是可以阻止对方的不法侵害行为的,比如对方正打自己,自己用手挡的不小心用力过度,导致对方牙齿掉了,那肯定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如果说对方打完自己,都准备走了,然后自己心里不舒服,拿起石头砸向对方,导致对方伤害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打架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个人斗殴或者多个人斗殴,对方先动手,然后后动手的觉得吃亏,对他人的反击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2、想象的不法侵害的侵害行为。比如说自己走在路上,对方一抬手,就以为对方是要打自己,但是对方并没有打,而是跟自己挥手打招呼。

3、对尚未开始的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对方还没有对自己实施实际的不法侵害,没打自己,自己先下手为强的,肯定也不属于。

4、开始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后来用力过猛导致的侵害行为,也不属于正当防卫。就是说防卫过当,刚开始对方动手打自己,然后自己用手抵抗,防止对方打到重要部位。后来对方停止暴力行为,自己又下死手要报仇雪恨,于是把对方打残了,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三、打架斗殴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同时,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达三人以上,则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如果以肆意挑衅、无事生非为主要表现方式,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被人打了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考虑到实际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因此结论也不同。在对方动手打人的时候,自己进行相应的防卫,且防卫也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那么此时是有很大可能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当然,在防卫的时候也要注意避免演变为互殴或者防卫过当。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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