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事情,当事人如果双方不能够私下和解,或者调解的,一般都会选择去法院诉讼,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但是,并不是所有诉讼胜诉了就会解决好事情了,很有可能会存在胜诉拿不到钱,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1、“判决胜诉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不过,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他确实没有什么财产,法院也没办法执行的;
(3)你们能发现他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一旦公安立案,他有可能被判刑,那时也许他对赔偿会积极些。
2、“如果对方真没钱怎么办?可以强制变卖他的房产之类吗? ”
(1)可以,但前提是,这房产必须是在他的名下。
(2)根据你所说的情况 ,如果房子是在他父母名下,就是他父母的财产:不能变卖用来偿还他的债务的。
但是,如果你们通过到房管局查阅房产证查到房子以前是在他名下、在他出事后才过户到创始父母名下的:可以向法院追究他拒不履行判决的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他赠与父母房产的行为,收回房子拍卖用于赔偿。
法院判胜诉还是拿不到钱,应当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一是败诉方就没有钱,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这个就是最坏的情况,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就不能打官司,这是诉讼最大的风险。
二是如果有财产,败诉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及时提供可以执行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是法院执行不力,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及时提供可以执行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