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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应该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入室盗窃应该怎样认定?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入室盗窃无论是从动机还是造成的结果来看,其严重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都是高于普通盗窃罪的,那么对于罪犯,量刑上一定会体现地更为加重。但也并不是所有在“室内”进行的盗窃都是入室盗窃,比如罪犯本意并非盗窃而临时在室内盗窃的,则不能算为入室盗窃。

二、要怎么判定盗窃罪未遂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入室盗窃应该怎样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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