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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几个月可以开庭

发布时间:  浏览: 149 次  来源:网络

一、强制猥亵罪几个月可以开庭

1、强制猥亵罪,最早在3个月后就可以开庭。

2、普通刑事案件通常5至6个月到法院开庭,期间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会经过一个法定周期。

3、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的,亲属应当了解关押场所,及时到关押场所给当事人缴纳生活费并送必要的生活用品。

4、同时,应当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争取最大限度的减轻、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儿童猥亵罪开庭多长时间可以判决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当事人对儿童猥亵的判决不服怎么办

1、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上诉是有期限的,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

2、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5日。

3、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4、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裁判,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未提出上诉、抗诉,除死刑复核案件需要复核外,均将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与审理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一样,法院审理刑事纠纷案件是有期限的限制的,若是不能在既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受理的儿童猥亵案审结,那么相关的司法职员可能会受到处罚。对于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并下发了判决书的情形,当事人若是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请求。

强制猥亵罪最早3个月后开庭。逮捕之后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然后移送检察院后还有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起诉到法院后一般在20天左右开庭。以上就是关于强制猥亵罪几个月可以开庭的相关介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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