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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猥亵儿童罪法定刑的

发布时间:  浏览: 429 次  来源:网络

一、关于猥亵儿童罪法定刑的

犯猥亵儿童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涉嫌猥亵儿童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三、涉嫌猥亵儿童罪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四、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五、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

2、客观要件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生理需求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3、主体要件

猥亵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猥亵儿童罪。

4、主观要件

猥亵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猥亵儿童罪。

综上所述,犯了猥亵儿童罪的,将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就是对于关于猥亵儿童罪法定刑的的相关介绍了。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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