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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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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为动产。

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

2、须无人占有。

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

3、须-非无主物。

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

民法典对拾得遗失物的返还规定在第三百一十五条至第三百一十八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否则就会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拾得人返还原物。

拾得人可以通知权利人领取,也可以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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