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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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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目前如果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打的借条双方之间确实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虽然是个人所打的借条,但是用于家庭支出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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