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申请强制执行要证据吗?
需要证据,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4、能够证实对方拒绝探视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离婚后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4、其他不利于探望孩子的情形。
三、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调解协议确认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等。
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
3、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6、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7、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8、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9、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四、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五、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探视申请强制执行要证据吗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详细解答,正常情况下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不能阻止当事人探视孩子。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