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帮信罪怎样算情节严重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具体情形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二、被帮助的对象尚未到案,帮信行为人会被判刑吗?
1、被帮助的对象尚未到案,帮信行为人不一定会被判刑。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2、帮信罪并没有将帮助犯正犯化,只是对特定的帮助犯规定了量刑规则。
(1)为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的行为依然是帮助行为,其成立犯罪以正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为前提。
(2)教唆他人实施上述帮助行为的,不成立教唆犯,仅成立帮助犯;单纯帮助他人实施帮助行为,而没有对正犯结果起作用的,就不受处罚。
(3)对于实施本款行为构成本罪的行为人不得依照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只能直接按照《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一款的法定刑处罚。基于同样的理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设立,并不意味着,《刑法》对帮助犯采取了独立性说。
三、帮信罪银行流水金额怎么算
(一)一般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上游犯罪经查证属实,达到犯罪程度。
2、支付结算金额必须与已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有关联,一一对应。比如说,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80万,但经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只有15万,也就是说,支付结算金额只有15万,达不到帮信罪的入罪标准,因此,不构成帮信罪。
(二)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认定标准如下:
1、不要求上游犯罪达到查证属实的程度。
2、只要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即使无法与上游犯罪的犯罪金额一一对应,或者相对应的金额达不到二十万,也达到入罪标准。比如,信用卡的银行流水为120万元,但能与上游犯罪相对应的查证属实的金额只有15万元,这种情况下,适用特殊入罪标准的支付结算金额认定标准,支付结算金额为120万元,构成帮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就算帮信罪的严重情节,以上就是关于涉嫌帮信罪怎样算情节严重的相关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