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2、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有无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
(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3)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4)公安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听取意见;
(5)起诉意见书中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
(6)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根据规定,对于那些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可以被从宽处理。检察官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是,可以依法在权限范围内提出量刑建议。在起诉文书中,应当对量刑建议说明理由和依据。当然,提出的量刑意见并不一定被法院受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怎么办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