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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证据目录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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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案件原告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借贷与不当得利是不同的,借款证据不足的,不能按不当得利处理,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正当得利,并且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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