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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武装部队公文罪情节严重是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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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2)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

(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枚以上的。

2、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达到第(一)至(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部队的公文具备保密性,任何人不得非法买卖及伪造,否则就可能触犯《刑法》。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买卖武装部队公文的犯罪分子最轻面临拘役的处罚,严重的会被判处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犯罪分子除了被关押到监狱,还应当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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