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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应该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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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首先以其构成要件为基础。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是一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过失不构成本罪。

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管制刀具,棍棒,枪支都属于凶器,认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满足四个构成要件,需要侵犯公共管理秩序,是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犯罪的主体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需要故意犯罪才构成此罪。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寻衅滋事罪应该如何认定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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