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聊天记录能判猥亵罪么?
1、只有聊天记录一般不会被判定犯了猥亵罪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但必须证明它的真实性。只有这个聊天记录是不成立的,根据您的表述,报警立案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部分证据,双方都是成年人需要看警方如何认定,需要沟通案情后综合分析判断。
2、被猥亵没有证据,也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被猥亵自己拿不出证据可以报警让警方帮助调查证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察觉到了猥亵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被猥亵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嫌疑人缉拿作案。
二、利用妇女患重病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1、利用妇女患重病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2、强制猥亵妇女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区别:
(1)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三、强制猥亵罪有社会危险性吗?
1、强制猥亵行为当然对社会有危险性
判断一个人犯罪的主观恶性, 会综合衡量该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犯罪的程度等。就强制侵犯男性而言, 认识因素上,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男性被害人的意志并违反了社会道德, 行为人亦认识到侵犯行为会造成受害人的身心伤害;意志因素上,行为人通过实施抚摸等侵犯行为达到满足自己欲望的目的, 体现了行为人的意志对其行为的催动作用。
2、猥亵他人除了存在身体伤害的危险, 亦存在造成心理创伤的危险。
侵犯男性会让男性受害人产生恐惧、紧张、自闭等一系列不良情况, 以至于其无法进行正常的情感交流和生活。加之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种男尊思想,男性将自己看做社会的脊梁, 将自己视为天地, 男性受害者由于过强的自尊心理, 在被侵犯后会选择自杀以了结余生从而获得解脱。更有甚者, 可能形成扭曲心理,产生危害社会的想法, 从而导致循环犯罪现象, 这必然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秩序。
有些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特定公民、单位的权益,且可能会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危害越大,最终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也就越重。
对于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形,是不能认定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的罪名成立的。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会认定刑事罪名成立。对只有聊天记录能判猥亵罪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