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先予执行申请费谁缴纳

发布时间:  浏览: 444 次  来源:网络

我们都知道,在许多诉讼案件过程当中,为了保障诉讼结果的顺利实施以及落实都有着相应的法律执行手段,而这些执行手段,毫无疑问都要浪费司法机关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所以诉讼当事人应该给予一定的费用,那么对于先予执行申请费谁缴纳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先予执行申请费用谁缴纳

先予执行应当由当事人交纳费用,如果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相关法律知识

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实际上可以看到,对于先予执行是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的,而缴纳的费用往往是由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进行承担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先予执行费用的缴纳,往往是在申请的时候进行缴纳,执行时并不需要缴纳,如果遇到重复缴纳的,请及时咨询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