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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拒不履行怎么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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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调解拒不履行和申请执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书生效后,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调解拒不履行该如何申请执行,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调解拒不履行怎么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中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首先,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根据法律规定审查是否符合执行开始的条件,经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同时被申请人极其财产在本法院辖区的,即可立案,并根据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经济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和实际执行的能力,在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后,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对经过法制教育,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内仍不履行义务的,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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