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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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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间是不能签订合同的,所以签订的合同一般无效。

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要继续营业的,可以签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债权申报期间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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