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对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的行为,本质上是属于侵犯了国家有关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事项的认定上,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相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在当代的社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是侵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会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进行一定的损害。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所以我们国家《刑法》对此已经做出非常明确的惩罚规定,通常状况之下是有不同的量刑幅度的,比如说有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