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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拘留一年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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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两次。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上没有规定对违法者予以行政拘留的次数。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审判机关,也是法定的强制执行机关。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经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拘留被执行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人民法院执行拘留的,此时这种拘留行为的性质,既不属于行政拘留,也不属于刑事拘留,此时是属于司法拘留的性质的,如果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债务人拒不履行的,此时法院可以采取诸多措施,其中就包括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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