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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生活费申请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  浏览: 740 次  来源:网络

如果说被执行人因为各种原因被法院所冻结了财产的话,那么在生活消费上面会有非常大的困难,那么对于基本的生活费而言要申请的话内容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被执行人生活费申请书怎么写

保留最低生活费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男,1966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区某镇某村。公民身份号码。

贵院依据某保字第某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工资卡进行了冻结,使得申请人无法支取工资。工资是我一家人的唯一生活来源。我父亲已经86岁高龄,现和我一起生活;我爱人李某,50岁,体弱,也需要依靠我的工资生活。因此希望法院从冻结我的工资中每月保留2725元,用于我一家人的生活支出。(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620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248元计算,每月应保留我一家人的生活费2725元)

此致

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被执行人被法院进行冻结财产之后,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了,是可以要求法院支付最低的生活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支持这样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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