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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以房产抵押借款的,并不是说房屋的产权就归债权人所有,在房产抵押期间,仍然由债务人实际占有该房产,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还债义务,房产抵押是可以取消的。以房产抵押借款,必须要办理抵押权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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