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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应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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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如果自己不会写大写借款金额,可以自己上网查询,但是借条当中的借款金额非常重要,债务债权人一定要核对借款金额的大写部分是正确的,而且,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一定要同时用大写和小写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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