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170 次  来源:网络

(一)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三)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四)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五)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就算是法官来确定精神损失费,基本上也是结合相关的因素自由裁量的,因此,如果双方单纯的针对精神损失费存在争议的话,根本就没有必要起诉,毕竟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情节特别轻微的人身伤害案件当中,比如所造成的伤害只是轻微伤,理论上就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程序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