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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别人久欠债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77 次  来源:网络

一、没有借条别人久欠债不还怎么办?

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借条借钱不还哪些行为可中断诉讼时效?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欠债不还起诉前需收集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五、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怎么确定举证责任?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六、欠债不还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

1、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和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

4、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

5、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七、欠债不还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可见,没有借条别人久欠债不还怎么办的这个问题不可以一概而论,除了协商、起诉等方式之外,符合法定条件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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