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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该怎么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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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民间借贷关系当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证据,而这里的证据,并不仅仅指得是借条方面的证据,还包括有一些转款的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的话,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只有这样才能够向法官表明确实存在真实借贷的关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务人该怎么样举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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