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1、实施了高利转贷性行为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应注意变相高利转贷的情形
行为人以转贷牟利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表面上将该部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但将自有资金高利借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本罪;行为人以转贷牟利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高利借贷给名义上有合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并不参与经营的企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也应认定为本罪。
二、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为同时满足高利转贷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主要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包括若干投资主体合资设立的股份制银行,如交通银行、投资银行、光大银行、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此外还包括属集体经济性质的城市合作制银行等。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主要指依法享有存、贷款经营权的非银行金融单位,如信托投资部门、保险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高利转贷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客观特征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对金融信贷资金的管理秩序,但并未直接侵犯财产所有权;而贷款诈骗罪则不同,它侵犯的是复客体,不仅包括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而且包括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特征不同
高利转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假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则仅指自然人。
4、主观特征也不一样
两罪都是直接故意犯罪,但高利转贷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转贷牟利目的,而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任何人都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如果实施了此种行为,且借贷的利息很高,那么贷款行为人就涉嫌犯了高利转贷罪。若是对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