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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人致轻伤的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  浏览: 148 次  来源:网络

一、过失伤人致轻伤的怎么判刑?

过失伤人致轻伤的是不需要判刑的,过失伤人致人轻伤的话,那么一般是不判刑的。因为在过失致人受伤的行为中,只有重伤以上的犯罪结果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轻伤一般不能构成过失致人的相关犯罪,所以过失致人轻伤的应属于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过失致人轻伤的话,那么当事人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而不需要进行刑事责任的承担。

二、过失致人轻伤是违反治安管理吗?

过失致人轻伤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伤害和殴打他人都必须是主观故意,因此造成轻伤是过失引发的不属于该法的。其中对于人身的伤害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如果伤害的程度为轻微伤的话,则不构成犯罪。

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过失致伤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过失问题导致伤害的情况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但是在有关环节的处理上需要注意有关的构成,保障自己的事情处理不会有着太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此类问题的解决难度是不大的,但是如果自己在有关的程序上的准备不足就会导致利益的直接损失。

过失伤人致轻伤的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解答了,主观上是过失,客观行为上导致了轻伤的后果,这种情况之下是不需要按照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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