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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担保人还全款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7 次  来源:网络

一、借款人失踪担保人还全款吗

借款人失踪担保人需要还全款。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有哪些义务

担保人责任的规定如下:

1、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担保人不还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如果担保人有能力还款不还款,一旦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那么担保人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担保人需要哪些条件

担保人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以上就是借款人失踪担保人还全款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上文可知,如借款人失踪,担保人需要还款。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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