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是有第三人制度,第三人一般是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例如对案件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如果法院执行时,执行的标的物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可以提出异议,那么质疑申请执行如何写?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质疑申请执行怎样写
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XXX,男,汉族,阳XXXX镇XX村委会XXX村西小区9号。
申请执行人:XXX,男,1948年2月20日生,汉族,住XXXXX村委会大村。
被执行人:XXXXX大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XXX,男。
异议请求:
1、请求撤销XXXX人民法院(2012)XXX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法院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异议人。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因XXXX人民法院(2012)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划拨XXXXXX大村村委会信用社存款20000元整等事宜,现异议人提出异议如下:
一、你院划拨阳西县儒洞镇大村村委会在信用社的存款(账号:80020000001435056)划扣20000元存款,不属于可以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范围。该款属于村道路改建集资款,先由县交通局将该款拨入镇政府账号,后由镇政府再拨款入村委会账号。该款属于村道改建专用工程款,不能用作归还债务的款项,因此法院划拨该款有错应予纠正,并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开支。
二、异议人吴六养是村道改建的工程承包者,现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不久将领取该笔工程款。现法院划拨该工程款两万元,造成XXXX将来难以领取道路工程款。为此,XXX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XXXX人民法院(2012)阳西法执第9号《民事裁定书》,并要求贵院返还该款给村委会作村道改建工程款支付给我。
此致
阳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2年05月17日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三、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般将作出这样三种处理:
第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
第二,中止执行。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仅限于案外人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不应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由合议庭审查或者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执行根据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可以通知有关制作单位审查处理。
第三,进行再审。对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案外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重新恢复执行,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判。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质疑申请执行怎么写”问题进行的解答,对法院执行行为有异议的,案外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递交的异议书要写明异议的事实和理由。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