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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的欠债如何才属于个人债务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内一方的欠债如何才属于个人债务

婚内一方欠债之所以是个人债务。是因为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使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内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欠债吗

夫妻一方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因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状态的变化而改变。

(1)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内一方的欠债如何才属于个人债务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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