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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欠工人工资投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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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劳动者投诉的时候,就需要向劳动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那么托欠工人工资投诉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托欠工人工资投诉申请书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申请范文

关于xxxxxxxx责任公司

拖欠我工资申请仲裁的请示

Xxxxxxxxx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xx,男,住xxxxxxxxx;

被诉人: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由:我是2009年10月26日被xxx有限责任公司录用为员工(经双方协商约定试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2010年1月转正后工资为3500元),但工资一直不按时发放,2010年8月底公司领导通知我在家休息(因公司经济效益不太好),公司会及时将欠的工资发放给我,并随时等公司通知上班,在休息期间,公司也没有发最低生活保障费和缴纳养老保险等,可至今拖欠的工资也没有发放,工资一托再托,也没有通知我去上班,对此,我于2011年xx月xx日提出了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现申请xxxx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我以下工资补发和经济补偿:

一、补发拖欠201x年1x月至20xx年7月底的工资和200xx年xx月份欠xx00元的工资,共计:xxx0元(其中2xxx年是xx000元、2010年1月至7月是xxx元);

二、经济补偿金xx元;

三、养老保险金是:xx元(20xx年度是xx月至1xx月是xxx.5元、xx年x月至x月是xxx.5元)。

以上共计:xxx元。

申请人:xxx

二0xx年x月x日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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