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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99 次  来源:网络

一、起诉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办?

1、起诉别人欠钱不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解决综合证据材料,要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还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等。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或借款合同、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还款承诺书等。

诉讼可以说是处理债务纠纷比较好的一种方式,但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出现欠别人的钱还不起,该怎么办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民法典》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起诉别人欠钱不给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起诉之后对方仍然欠钱不归还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是递交书面的起诉状。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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