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虚假理由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编造虚假借款用途博取出借人的信任,从而达到借钱的目的,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
所谓的“借贷型诈骗”就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借贷型诈骗”和民间借贷根本区别在于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行为人是用虚假理由来借钱,取得财产的,但是行为人也承诺了其债权债务关系,承认对他人的财产性利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一直拖着不还,并不成立诈骗罪,只是民事上单纯逃避债务的关系。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他人陷入错误意识处分财产的,则成立诈骗罪。
二、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行为人的偿还能力
如果借款人借款时已债台高筑,或者收入微薄乃至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仍大量向他人借款,那么即使出具借条也很难认定有还款意愿,可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借款的用途
涉嫌诈骗罪的借款人往往会在借款时编造合理的借款用途,例如:孩子上学、看病住院等,但随后又没将钱款用于该用途而是肆意挥霍
或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例如赌博,这种情况也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还款情况
如借款人虽有支付利息或部分还款的行为,但实际上是拆东补西、转移挥霍,以此继续占有借款人资产或拖延还款,即:其不能还款的本质是不想还款,通常也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借钱隐瞒事实,没能力还钱,是否构成诈骗行为
隐瞒事实借钱是否构成诈骗,具体还看情节。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1、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达不到犯罪标准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情形的,才能构成诈骗。
以虚假理由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诈骗的,但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是两个问题。前者仅仅是涉嫌违法,而后者则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会更重。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