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非法拘禁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追诉时效为十年。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三、非法拘禁罪的量刑细则是什么
(一)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四、非法拘禁罪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一)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
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二)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
(三)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并罚。
(四)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不能以绑架勒索罪论处。
非法拘禁罪追诉时效是多久,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十五年。致人重伤的,如果是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追诉期限为五年。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